针对国籍船公司关切的台港洽签﹁台港互免海运事业所得税协定﹂,行政院陆委会港澳处处长暨﹁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﹂秘书长朱曦表示,只要是有助于国轮回流或提升国际竞争力,陆委会方面均给予政策支持,并配合制订相关法规,会同财政部与交通部办理洽签。
即将赴香港任职的朱曦指出,依据他的了解,香港方面并无太多反对意见,惟由于台港海运互免涉及税赋属财政部权责,而香港地区又不能视为﹁外国﹂,不能比照目前与世界各国签订的互免协定,因此缺乏法令依据,但他认为双方可以先签再修订法规,这方面陆委会愿意负责办理,也希望我航商在民意上(立法院)给予支持与协助。
依据船联会向政府部门反映,为减轻我航商在香港之租税负担以提升国际营运竞争力,该会之前曾向交通部、财政部及行政大陆委员会建请洽签互免协定,同时吸引他国航商来台设立营运据点或增加泊靠台湾之航线,并有助于我航商考虑所属船舶回籍,落实我国成为亚太营运中心。
另据悉,未来台港事务有可能走向洽谈台港FTA全面考量,假若如此,航商期盼经年的台港互免海运所得税协定仍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。台港事务除包含台港互免海运事业所得税洽签,也涵盖台港关务合作,讨论重点为RFID电子封条合作、避免重复查验、转口货物海关监管等提高台港贸易通关效率,以及如何加强查缉走私、缉毒事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