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发布财团法人台湾海峡两岸航运协会(台航会)与海峡两岸航运交流协会(海航会)于今(102)年1月10日至13日在新竹举行会谈,达成七项共识,除了两项是常态性的事务,有五项突破进展,其中包括陆方同意在实载率较高的航线(华北航线)进行试点捎带两岸中转货,初期限定每航次装载量不得超过400TEU数等,双方正式签署后实施。 小两会协商七项共识及进展包括:
一、双方同意两岸资本并在两岸登记的企业,经批准可包租外籍邮轮进行两岸间运送,以多航次审批方式试行,试办期一年。此外,亦同意经批准的外籍邮轮在国际航线上直接挂靠两岸港口,但不得作为两岸间旅客运输,试办期一年。 据了解,目前丽星邮轮申请的九航次大陆已经核准,皇家加勒比海申请的六航次及COSTA申请的五个航次,大陆方面也可望批准。 二、陆方同意在实载率较高的航线(华北航线)进行试点捎带两岸中转货,初期限定每航次装载量不得超过400TEU数。 三、双方同意验船机构可在对方设立经营检验机构或办事处,开展船舶营运检验和建造检验,并由中国验船中心(CR)与大陆中国船级社(CCS)就申请程序与应备文件、审核方式及管理等提出方案,向双方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草案,于下次会谈时进行沟通协调。 四、有关开辟小三通「马祖—黄歧」一日生活圈航线,将协调有关部门给予必要协助。据了解,马祖北竿到福建黄歧只有八海浬,航行只要二十五分钟。 五、双方同意积极推动两岸客货RORO(滚装)船发展及车辆互通,并简化港区内相关拖架与车辆营运程序。 六、双方同意办理「2013年两岸海难搜救学术研讨会」及「2014年海峡两岸海上联合搜救演练」,强化两岸海上搜救合作。 七、暂定「2013年两岸海运论坛」于七月下旬在台举行,相关细节由我方研拟计划后,再由双方确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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