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岸三通直航暨签订ECFA后,基于互惠平等原则,两岸航运以「运量对等」之方式经营,高雄市船代公会表示,两岸直航后中华民国籍约260艘,大陆籍船只约4000艘:我国籍国轮数量比例明显偏低,以运量对等之考量,双方国轮数量着实无法平等,此经营方式将影响船务代理之生计。船代公会进而指出,基于上述原委,恳请政府能维持直航前之规定,维持外籍船舶装载两岸货物弯靠第三地,使双方能达到运量平衡以及稳定双方航运质量。 至于化学船部份,因船只管理有技术上之门槛,目前并无中华民国籍之化学船,全数为外国籍轮船,若依运量对等之原则经营,将完全扼杀台湾船务代理之生计。另,根据大陆交通部公告,自明年元月一日起,禁止外轮经第三地运送两岸不定期货物,非两岸注册船公司,将无法经营两岸航线,即使弯靠第三地也不行,台湾各国际商港将沦为地区国内港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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